土地轉讓和土地出讓是不一樣的,出讓相當于是從國家政府手里拿土地,而土地轉讓是從個人。金土地小編認為,如何防范土地轉讓合同中存在的風險,在土地轉讓過程中至關重要。
在合同起草、審查階段,要將主要法律風險點考慮到位并作出相應的安排。
(1)轉讓標的(轉讓土地)的確認。對轉讓標的即所轉讓土地的信息要在合同中全面體現,解決的是轉讓方與受讓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是信息披露之后可強化轉讓方對所轉讓土地的保證責任。
(2)關于轉讓價格。要注意約定的價格為稅后價格,同時,該轉讓價格應為真實交易價格,否則有違規避稅的嫌疑。
(3)合同的解除。因土地轉讓標的往往巨大,關涉轉讓雙方重大利益,不輕易解除合同為原則。但對于受讓方來講,確實存在能否解押、能否過戶等變數,對于轉讓方來講,也存在受讓方能否及時付款等變數。因此,可主要針對上述所提要點設計解除條款,以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為解除原則,在違約的量的設計上,也要充分考慮,不能因為輕微或輕違約就賦予合同解除權。
(4)關于轉讓稅費的承擔。對于因本次土地轉讓產生的稅費負擔,要在合同中作出明確約定,除了約定由哪一方承擔,還要約定稅費的項目,在土地轉讓過程中,要產生土地增值稅、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以及所得稅等,這里容易被忽視的是所得稅。
土地轉讓是向具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拿地,這就相當于一個是“一手貨”一個是“二手貨”了,因此,再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土地轉讓的風險要遠大于土地出讓的風險。更多土地相關信息,歡迎隨時和金土地小編進行交流。
未來持續更多的土地消息,金土地陪您持續關注。
請支持獨立網站,轉載注明出處。www.kingland119.com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