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越發展,土地就越節約,因此,“保護耕地”這個問題是根本不存在的,而以保護耕地為中心而制訂的各項土地管理制度,應予悉數廢除。廢除以后,也就不存在全國性的土地政策了,所以,本文提出,土地管理權應當完全下放地方政府,由各地各省市參照國外實行土地分區管理的經驗,按照立法程序自行制訂本地的土地政策,展開地區間、城市間的自由競爭。
目前,在國家的改革計劃里,已經或正在醞釀下放地方的權力不少,而筆者相信,土地管理權的完全下放可以成為最為合理、有益而強大的改革舉措之一。通過這項權力的下放,從近期來看,各地房地產市場將會迅速實現供需平衡,圍繞土地的各項社會矛盾可望大大得到緩解,而促使“二次土改”不得不擺上臺面的那些復雜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消化于無形,“二次土改”也就不必作為一個緊急的、全國性的大題目來提出了。正如國內外有識之士多有指出的,土地問題是事關中國經濟的頭等大事之一,而土地問題顯著緩解之后,將為中國競爭力的重塑以及新一輪的經濟騰飛打下良好的基礎。從遠期來看,筆者相信,這項措施將為地方發展、財富均等化、民主建設、社會和諧以至政治體制改革帶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甚至可以說,一旦我們以智慧的方式邁過了“土地”這道坎兒,則一個蓬勃、繁榮、穩定、和諧而偉大的現代化國家也就駛入了它的快車道。
“二次土改”固然是不錯的,可是,它并沒有切中問題的要害。目前的焦點問題都集中在征地過程之中,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