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在農村出現了很多空房。這些房屋一般沒有人居住,逐漸破舊,不僅影響規劃,而且占用了農民集體寶貴的土地,實踐中無法收回。那么,對于這些農村空房的宅基地確權登記應如何進行呢?跟隨金土地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出現空房的主要原因是房主去世后遺留的閑置房屋和已經取得城市戶口的原村民在農村的舊房等。
對于上述兩種情形的空房的土地如何確權,國家有明確的規定:對于第一種情形,應當按照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發布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九條關于“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規定,將土地權利確定給合法的繼承人;對于第二種情形,應當根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四十八條“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依法確定其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屋拆除后沒有批準重建的,土地使用權由集體收回”的規定,將土地權利確定給原房屋所有權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金土地小編認為這些當事人因此而享有的土地權利并不是無期限的,而僅限于房屋的存續期間。因為嚴格按照我國《土地管理法》有關宅基地的管理規定,這些當事人不應當取得或者再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他們是基于房屋所有權而對土地享有權利。如果房屋滅失,他們對土地的權利也將不再存在。因此實踐中如果這些空房坍塌、拆除,則不應當確定宅基地使用權。已經確定登記使用權的,應當由農民集體報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收回土地,并向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土地登記。
顯而易見,這些空房的存在,導致了大量土地的閑置和浪費。國家應盡快全面地實施宅基地的有償退出機制,激勵村民主動退出空置的宅基地,以促進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更多宅基地相關知識,歡迎隨時咨詢金土地小編。
【參考文獻】
[1]本文觀點摘自233網校《農村空房宅基地,如何進行確權登記?》;
[2] 本文觀點摘自中國共產黨新聞網《韓啟德: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宅基地有償退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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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