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三項補貼究竟該如何調整?這幾年無論是學術界還是政策口,乃至基層官員,大家都認為應該改革了,只是不同領域的人認為改革的方向與內容差異比較大。而改革應該就共性的東西達成一致。農業三項補貼的改革都有哪些爭議呢?
2016年4月,財政部和農業部發出《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決定將“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農作物良種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這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農業三項補貼是指從2004年開始實行的,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及之后陸續實行的農業生產資料綜合補貼、農業物良種補貼,也就是農民都很熟悉的糧食直補、綜合直補和良種補貼。
2015年,財政部、農業部選擇安徽、山東、湖南、四川和浙江等5個省,由省里選擇一部分縣市開展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試點。試點的主要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調整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一是將8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作物良種補貼資金,用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對象為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的農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二是20%的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加上種糧大戶補貼試點資金和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按照全國統一調整完善政策的要求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
農業三項補貼究竟該如何調整?這幾年無論是學術界還是政策口,乃至基層官員,大家都認為應該改革了,只是不同領域的人認為改革的方向與內容差異比較大。而改革應該就共性的東西達成一致。農業三項補貼的改革都有哪些爭議呢?
其一,農業三項補貼該不該補給租地者。
不種糧的有補貼,真正種糧的卻拿不到。曾記得過去幾年,每年的兩會,總會有一些基層的代表向農業主管部門的領導發問:現在農村有些人出外打工地交給別人種,結果真正種地者卻拿不到農業補貼,而不種地在外打工者卻拿到農業補貼。原因是我國的農業補貼是按承包者發放補貼的,執行的后果是農業補貼演變成了一個變相的地租了。目前我國已有四分之一以上的土地流轉了,也就是講這5億多的耕地,其實際的種植者卻拿不到補貼款。農業真正種地的拿不到農業補貼,而不種土者卻拿到補貼,說明農業補貼并沒有真正地在補貼農業。
其二,農業三項補貼該不該合并。
另外一個議論是在農村調研基層官員們經常講的,說農業補貼不應該直接發放給農民,因為不少農民拿著補貼用來買酒喝了,并沒有真正用到農業生產中來。農業補貼應該集中起來由政府統一使用,可以解決農村許多公共品投入不足問題。另外基層官員們抱怨農業補貼發放流程長,
其三,農業三項補貼的種糧效果已十分有限,就像炒菜用味精,放不放都中。
據人民日報的報道“良種補貼一年每畝20元,就像炒菜用味精,放不放都中。”現在農民外了打工收入不錯,一天100多元。我們也曾做些不少的實地調查,看農業補貼是不是起到激勵農民種植糧食的作用,結果發現其效果已變得十分有限。農民就那么點地,即使沒有種糧直補,土地還會一直種植下去的。當然如果再回到原來交農業稅的時代,種地要交很多錢,那農民真會放棄種糧的。補貼對農業來講其實是一種補償,因為我國城鄉收入差距一直難以縮小,通過補貼增加農民的部分收入。
其四,農業三項補貼的發放也存在調整不及時的問題,也就是說農業補貼發放有時固化了。
記得在上課時講到農業補貼問題,有些同學講,他們老家的承包地早就改挖成魚塘了,但三項補貼卻還一直照領。農村有“民不舉官不究”的傳統,原來的農業經營方式變了,按道理講不種糧食的種糧補貼就不應該發放了,但由于統計沒有跟上,達不到原來政策真正設計的目的。
其五,農民對三項農業補貼有很深的感情,不能輕言取消。
一般農戶不反對整合補貼“做大蛋糕”,但擔心“被切蛋糕”;農業補貼在剛開始推出時,對中國的農民震動是很大的,甚至到現在,農民對這個政策也是極度熱愛的,因為幾千年來都是農民要交皇糧國稅,現在不但不交了,還能從國家拿到補貼,這對農民的沖擊還是蠻大的。記得數年前曾經陪同政策口的比較高層的官員到農村調研,農民在談到補貼時對中央的那個感激之情,甚至要脆謝皇恩了。這是一般人體會不到的。雖然數量不多,但農民來講其邊際效益卻是巨大的。因為過去都是農民往外交錢,現在是中央給發錢,是正的收入,正的邊際效益。這也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說明,農業補貼的改革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事。
其六,農業三項補貼擠出兩億多畝耕地出來。
這些年的糧食十幾連增,與農業三項補貼究竟有沒有關系,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但上次的土地普查居然多出二億多畝耕地,應該不客氣地講是農業補貼逼出來的吧?我國一直把守住18億畝紅線作為很硬性的任務,沒想到建了這么多的房子,搞了那么多的城鎮化,征用了那么多的耕地,土地一普查,不但18億畝耕地沒少,還居然多出2億多畝。這也是中國鄉村的一個奇特邏輯:你如果按面積征收農業稅,我就少報,如果你按面積發放補貼,我就實報或者甚至多報?農業統計啥時能夠把基本的數據給搞準???看來現代科技對我國的農村不起作用啊。
其七,種糧大戶該不該補?
在我國的許多地方,農業“三項補貼”已成為農民收入的補償,一些農民即使不種糧或者不種地也能得到補貼。而真正租地種糧的大戶如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除卻自家的承包地外,其他租的地拿不到補貼。該不該讓種糧大戶拿補貼?有些人認為他們對糧食貢獻大就該多拿。也有些人認為他們本身就是農民的能人富人,還多拿,更拉大了農民間的收入差距,讓富者更富,窮則更窮,“壘大戶”不好。
所以農業三項補貼究竟如何改?主要還是應該根據國際通行的規律以及我國的國情來調整。wto對農業補貼其實是有許多約束的,作為其會員,你不能違反。而農業過去出現的不少情況,也必須有針對性地解決。農業補貼必須考慮到這些情況,比如:
一、農村地力出現問題。
十幾年來,我國農業出現的一個令人擔憂的就是地力的下降。過去農民沒有外出打工的機會時,一般自家養些牛、豬與雞的,雜草、秸桿與糧食就轉化為肉蛋奶與有機肥了。但現在雜草用除草劑,秸桿一燒了之。種地靠化肥農機農藥,這樣下去,我國延續數千年的農牧結合的種植傳統就丟掉了,這對土壤的破壞是相當大的。所以如何通過政策補貼的調整引導農民去培肥地力十分重要。
秸桿焚燒對基層是一個相當大的考驗,每年的收獲季節也是他們最忙的季節,層層防控禁焚燒。目前采取的方法主要是堵,記得在山東淄博調研時,當地的農業局長告訴我他們已徹底解決了該問題,主要方法也不外乎補貼。目前作物秸桿的處理成本非常高,農民一把火燒了最簡單。但如果每畝發放補貼,比如100多元,農民就會把這些秸桿收集起來,不會亂燒了。補貼是激勵,比簡單的懲罰更有效。
二、農資補貼帶來的面源污染問題。
我國農業另外一個比較大的爭議就是農資的補貼。目前我國的畝均化肥農藥施用量已高居全球前列,對土壤造成嚴重的面源污染,而且帶來地下水質的變劣。甚至有些專家認為目前我國的化肥施用量減少一半也不會對農業產量造成影響。但一些農民卻講,目前的農產品,如果不用化肥根本就不長。高產只能靠化肥催。雖然農業部已提以后化肥農藥零增長,但到基層農戶,如何來監管?
三、良種補貼是不是達到了真正讓農民種上好種子也是爭議較大的。
四、僅有補貼是不夠,如何提高綜合服務是大方向。
農民在經營過程,除了補貼,更應該提供綜合服務。比如新型經營主體面臨“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如何采取貸款貼息、現金直補、重大技術推廣與服務補助等方式也是非常必要的。
五、未來改革方向應該補收入,縮小收入差距。
歐美國家主要采取收入補貼。以后的補貼應該向國際標準靠,向低收入者補。目前我國農村居民間的收入差距已非常大,以后應該通過收入補貼,降低農民間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