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我國農村人多地少,如果不加限制地讓工商企業進入農業的直接生產領域,大片圈地,一方面會導致農業生產的“非糧化”趨勢,引發糧食安全問題,另一方面,會擠壓農民就業空間,影響農村的穩定。因此,建議監管辦法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在租賃時間和土地面積上有明確的上限控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查。
資本下鄉拿地準入辦法年內將出
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或設時間和面積上限
工商資本下鄉“玩農業”無章可循的局面即將結束。《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位權威人士處獲悉,相關部門正抓緊征集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準入監管和風險防范問題的建議,農產品有望在今年出臺規范工商資本下鄉的具體辦法。
專家認為,我國農村人多地少,如果不加限制地讓工商企業進入農業的直接生產領域,大片圈地,一方面會導致農業生產的“非糧化”趨勢,引發糧食安全問題,另一方面,會擠壓農民就業空間,影響農村的穩定。因此,建議監管辦法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在租賃時間和土地面積上有明確的上限控制,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查。
近年來,工商資本進入我國農業的趨勢日益明顯。一些工商企業在從事農業產前農資供應、產后農產品加工銷售等的同時,還直接租賃農戶承包地從事農業生產環節。數據顯示,到2014年6月底,流入企業的承包地面積已達到3864.7萬畝。更重要的是,流入面積呈逐年上升趨勢,2012年流轉入企業的土地面積比上年增長34%,2013年比上年又增長了40%。
然而,企業在成功“圈地”之后,一些“炒作土地”的負面現象也隨之出現,導致“非糧化”等隱憂驟升。有關專家稱,目前糧食生產的利潤率仍然偏低,平均大概為每畝300元至500元一年左右,他們進入農業并不愿意從事糧食生產。以蚌埠市五河縣最大的一個土地流轉項目為例,10萬畝的流轉規模主要為五河縣引進的奶牛養殖集團現代牧業公司提供牧草。記者在當地看到,原本用來種植小麥玉米的大片耕地都被種上了青青苜蓿,當地干部表示他們要打造一個“內陸大草原”。而無為縣今年以來的農業投資項目中,絕大部分是從事花卉苗木和特色農林種植,幾乎沒有糧食生產項目。
事實上,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參與農地經營規模正不斷擴大,但政府對企業租賃農村承包地仍沒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高級經理趙忠煦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的土地流轉交易,對拿地企業的注冊資本和經營能力都還沒有明確的門檻和監管,交易所會有一些簡單的資質審核和認定,但這些都不是必需的,也不是全國統一標準。只要符合自愿和有償的原則,交易就可以成立。至于是否“依法”,現在法律和政策對受讓方的條件認定仍為空白。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此前表示,為了避免農村出現大資本排擠小農戶,避免出現土地的大規模兼并,避免大批農戶喪失經營主體地位,必須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采取慎重的態度。隨著工商資本進入農業、參與農地經營規模的擴大,迫切需要探索建立嚴格的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耕地準入和監管制度。而在去年11月,國家印發《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也提出要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范,要求各地對工商企業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范圍和違規處罰等做出規定。對此,韓俊建議,對工商資本租賃農戶承包地要有明確的上限控制,要進行資格審查和項目審查。特別是要防止工商資本下鄉租賃承包地后擅自改變土地農業用途,搞“非農化”或“圈而不用”,破壞農業綜合生產能力。
記者此前獲悉,政府擬出臺關于引導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對農村產權交易所等負責土地流轉服務的機構進行規范和指導。而在趙忠煦看來,出臺工商資本租賃農地準入監管辦法,對交易機構也有很大的影響。他表示,一旦辦法出臺,交易所就必須調整現有交易規則、風控措施和審核制度,如果能通過科學的預案和統一的防范措施降低交易項目發生糾紛的風險,對市場的健康發展是個好事。然而隨著工商資本進入門檻提升,受讓方數量和受讓成功率都會變小,對交易所又是一個挑戰。但總體來說是利大于弊的,可能會少一些成交量,但是卻能更好保護農民利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對準入監管辦法的研究核心在于,如何界定工商企業是否為“長時間、大面積”租賃農地,地方政府如何控制工商企業在上限范圍內租賃土地,突破上限后的退出機制及制裁措施,以及如何科學地建立風險保障金制度等。
“政府對工商資本長時間、大面積租用農地的態度是謹慎的,但是不代表政府對資本進入農村是消極的。”一位不愿意具名的專家說,雖說要建立嚴格的準入門檻和監管制度,但是總體而言政府是鼓勵工商資本下鄉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企業,更將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龍頭企業,以增加財產性收入。他說,“三權分置以后,經營權的流轉沒有身份限制,既然引入了資本就要確保企業的利益,從長遠來看,外界工商資本務農最大的好處是帶來了資金和技術,而這些恰好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里最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