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墾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推進“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的核心和關鍵。湖北省委、省政府近日出臺《關于進一步推進農墾改革發展的意見》提出,我省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昨日,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墾局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此作出安排部署。
會議透露,國有農場土地所有權歸國家,農場擁有土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未利用地要確權給農場;農場國有建設用地,除已依法辦理出讓手續的,必須登記在農場名下。自2001年以來,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已開展過兩輪,這是第三次。與前兩輪不同的是,此次農場國有土地以不動產的形式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執行的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及《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關規定,發放的是不動產權證。
省農墾局人士介紹,已經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農場國有土地,不進行重復確權登記發證,但對于登記檔案資料缺失、登記不規范以及需要補充房屋登記的,要搜集補充完善登記資料,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動產轉移登記、變更登記;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的農場國有土地,無論以前是否開展了確權登記,此次都要完成登記發證任務;已依法依規出讓了使用權的農場國有建設用地,不納入此次土地確權登記范圍,但應在有關材料上進行標注;農場境內或者代管的集體土地,不適用農場國有土地確權政策,不在此次確權范圍。
我省共有65家國有農場,擁有國土面積519萬畝,目前已確權登記發證的面積為200萬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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