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我國人多地少,目前,人地矛盾依然突出。6月25日是我國第27個全國“土地日”。今年的主題是“土地與生態文明建設”。隨著如今城鄉建設用地不斷擴張,農業和生態用地空間受到擠壓,城鎮、農業、生態空間矛盾加劇;優質耕地分布與城鎮化地區高度重疊,耕地保護壓力持續增大。
對于城鎮建設用地的供應,國土資源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這部分是夠的。同時,在農業補充耕地方面,相關負責人指出,如今不僅要重視數量,更要加強耕地質量和生態環境的建設。國土資源是生態文明建設的空間載體,城鎮、農業和生態空間如何協調?
根據最新《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提供的數據,我國土地退化和污染嚴重,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面臨巨大壓力。具體的,全國水土流失面積和荒漠化土地面積約占陸地國土面積31%和30%,耕地退化面積占耕地總量40%以上,據研究,每年因自然災害和生產建設活動損毀土地約400萬畝。
國土部土地整治中心副主任鄖文聚表示,退化、損毀或污染的土地,按照宜耕則耕、宜林則林、宜草則草的原則,生產建設活動新損毀土地全面復墾,自然災害損毀土地及時復墾,同時,大力推進歷史遺留損毀土地復墾。“也可以作為建設用地使用。比如上海一個70年前的采石場挖成80多米深的大深坑,要把它建成多層酒店。這樣就可以恢復利用。像采石場好處理些,如果是金屬礦,處理起來復雜得多,處理不當就產生別的問題。這是土地整治工作的重點和難點。”
我國人多地少,目前,人地矛盾依然突出。“十三五”時期仍需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但是,以往個別地方存在對耕地過渡開發、利用造成生態破壞的現象。今年初頒布實施的《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6~2020年)》中提出,通過土地整治補充耕地2000萬畝,其中,通過宜耕未利用地開發補充耕地510萬畝。
通過開發來增加耕地,這會不會影響生態? 對此,鄖文聚表示,補充耕地也不是只考慮補數量,還要加強耕地質量、生態方面的保護,“重點防范三個地區,一是華北地區地下水下降問題,這對整個華北地區的耕地利用造成了非常大的影響。可能會造成原來是兩季——冬小麥和夏玉米,現在要犧牲一季。如果生態恢復不了,耕地利用的前提就不存在。第二個是東北黑土退化問題,近年也得到了社會高度重視。第三,南方部分地區的城市廢棄物、開礦廢棄物進入到農田,造成重金屬和有機污染。”
而另一方面,2015年國家土地督察濟南局督察發現,地方政府在推進景觀工程、河道整治、綠化工程等生態項目建設過程中,大量占用耕地甚至基本農田,造成優質耕地大量減少、耕地保有量不實。國土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指出,即便是生態工程也不能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土地開發、房地產,搞工業占用基本農田都應該依法辦理。基本農田、耕地也是生態的重要方面。城市周邊要劃永久基本農田,通過永久基本農田控制城市的粗放利用和無限制擴張。它也是城市很重要的綠帶,起到生態作用。”
據統計,1999-2005年期間,全國建設占用耕地5928萬畝,同時補充了耕地6929萬畝,通過建設占用一塊耕地就補充增加一塊耕地這樣的“占補平衡”彌補了各類建設占用耕地造成的損失。鄖文聚表示,在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的現實要求下,“占補平衡”還要考慮占用耕地的生態影響能否補上。“如果生態補不上去,盡管同量、同產能的,長期來看會有不可挽回的損失。從源頭上,要控制占用,一定要補優。要靠建設科學的實施工程技術來實現。”
近一年來,房地產熱點城市的土地出讓也經歷了所謂房企“搶地”,企業擔心拿不到地,市民擔心面粉都比面包貴了,面包要漲價。而相關規劃中提出,為進一步優化環渤海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空間開發結構,要嚴格控制開發強度和新增建設用地供給,同時,為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到2030年城鎮與農村建設用地面積之比調整為3.9∶6.1左右。
那么,城鎮建設用地會不會不夠?對此,國土部規劃司副司長周建春明確表示,今年,土地供應足夠滿足城市住宅用地。“城鎮建設用地供應是夠的。一方面有保障房用地的供應,每年專門拿出20萬畝。另一方面在下達計劃時,特意強調地方要對房地產用地做出3年的用地計劃,要公布出來,讓老百姓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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