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著力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強化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體系,推動經管工作再上新臺階,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
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國農業工作會議要求,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以優化供給、提質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切實加強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強化基層農村經營管理體系,推動經管工作再上新臺階,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繼續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
1.加快推進農村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2017年再選擇北京、天津、重慶、福建、廣西、青海等6個省份推進整省試點,推動各地積極擴大試點范圍,力爭基本覆蓋所有涉農縣(市、區)。加強分類指導,強化工作督導,確保工作質量不打折扣,指導進展較快省份抓好檢查驗收,及時向中央報告完成情況,并注意解決好相關遺留問題。督促進展較慢省份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按期完成任務。抓好數據匯交和信息應用平臺建設工作,確保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抓緊國家級農村承包地信息應用平臺功能開發設計。推動確權成果應用,探索建立承包合同網簽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符合農村實際的承包地確權登記制度。積極探索確權成果轉化應用的多種方式,穩步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權退出試點。
2.深入貫徹落實“三權分置”意見。加大對《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辦法的意見》的貫徹落實力度,明確職責分工,研究制定落實措施,加強干部培訓和工作指導,督促各項任務穩步開展,及時向中央報告進展情況。深入研究農民集體和承包農戶在承包土地上、承包農戶和經營主體在土地流轉中的權利邊界及相互權利關系等相關問題,及時總結“三權分置”實踐發展的新情況、新經驗和新模式,逐步完善三權關系。抓緊研究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的意見,配合做好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修訂工作。
3.健全土地流轉規范管理服務制度。指導各地加強土地經營權流轉交易市場建設,健全市場運行規范,拓展市場服務功能,為流轉雙方提供價格信息、政策咨詢、價值評估、抵押融資等服務。加強土地流轉價格監測和指導,研究提出土地經營權權益評估標準。加強流轉合同管理,研究制定示范合同文本,探索建立土地流轉合同網簽管理制度。鼓勵地方探索土地流轉履約保證保險,研究完善工商資本租賃農地監管和風險防范機制。
4.扎實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工作。繼續開展仲裁分級培訓,探索建立仲裁員職業技能評價制度。開展綜治考評,督促各地做好糾紛調解仲裁工作。加強法律法規政策和典型經驗宣傳,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狀況分析和仲裁工作重點問題研究。繼續落實《農業部關于加強基層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體系建設的意見》,指導各地建立健全基層調解體系。
二、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
5.完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政策體系。研究完善適度規模經營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出臺構建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策體系的意見。鼓勵通過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業生產托管等多種方式,加快發展土地流轉型、服務帶動型等多種形式規模經營。引導農民在自愿基礎上,通過村組內互換并地等方式,實現按戶連片種植,解決地塊細碎化等問題。總結各地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的典型經驗,加大對基層創新的宣傳推廣力度,引導規模經營健康發展。抓緊研究制定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評價指標體系。
6.引導家庭農場規范發展。指導各地完善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和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全國家庭農場動態名錄和信息數據庫。鼓勵各地通過開展示范家庭農場創建,培育發展一批基礎條件好、經營管理好、生產效益好的示范家庭農場。繼續開展家庭農場全面統計和生產經營情況典型監測,發布年度發展報告。制定家庭農場財務收支記錄示范文本,充分利用微信公眾號和網站等信息化手段,加強政策宣傳,加大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
7.加大家庭農場扶持力度。強化家庭農場發展專項扶持措施,扶持規模適度的農戶、家庭農場穩定流轉土地、整合土地資源、改善基礎設施、提高經營能力。支持家庭農場開展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農業新技術應用、“三品一標”認證、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等工作。推動建立健全家庭農場的財政、金融、用地等扶持政策。
8.加強農民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深入落實九部委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指導合作社加強內部規章制度建設,依法辦社、依規建社。鼓勵地方開展合作社規范化建設整縣推進試點。開展國家農民合作社示范社監測,保持示范社隊伍典型性和代表性。督促地方開展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鼓勵依法注銷違法經營的合作社。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監管,防止借農民合作社名義搞非法集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農委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十周年宣傳活動。
9.支持農民合作社做優做強。支持合作社開展標準化生產,申辦“三品一標”;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開展直供直銷,發展“農社對接”。鼓勵和支持合作社參加各種展示展銷活動,強化品牌建設,擴大產品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引導合作社推進電子商務建設,與大型電商平臺對接,推動線上線下互動發展。支持合作社開展農業生產托管、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等專業化服務,積極承擔政府購買社會化服務項目。
10.鼓勵農民合作社創新發展。適應農民發展聯合合作的需求,指導各地大力發展專業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種類型的合作社,支持農民合作社在自愿基礎上,依法組建聯合社和聯合會。支持合作社深度推進一二三產業融合、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發展集生產合作、供銷合作、信用合作業務于一體的綜合社。配合銀監會穩步擴大合作社在生產經營基礎上開展內部信用合作試點范圍。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合作社內部互助保險試點。引導和支持農民發展休閑旅游合作社,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建設以農民合作社為載體,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引導貧困戶以所得扶貧資金出資入股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實現產業脫貧。
11.加大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發揮好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平臺作用,加大農民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幫助農民合作社發展壯大。扎實做好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支持合作社發展工作,把運行規范的農民合作社示范社作為轉移支付資金扶持重點,并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推動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持有和管護,并平均量化到全體成員。深入開展農民合作社帶頭人和輔導員培訓,提高市場意識和綜合發展能力。堅持開放辦社,引導高校畢業生、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
12.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研究完善龍頭企業認定和監測標準,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發展農村電商等新業態。充實壯大國家重點龍頭企業隊伍,示范引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強化與國土部門溝通協調,加強對龍頭企業的用地支持。打造行業十強品牌龍頭企業,加大宣傳推介力度,提升龍頭企業的市場影響力。指導各地總結推廣一批龍頭企業推進農業供給側改革的典型案例。研究建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采購經理指數,為制定政策提供參考。
13.完善農業產業化利益聯結機制。堅持把強化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關系作為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核心。支持龍頭企業為基地農戶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扎實推進土地經營權入股發展產業化經營試點,梳理典型經驗做法,研究明確政策改進措施,推進解決制度障礙,讓農民分享更多產業增值收益。指導各地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做好財政轉移支付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試點項目,促進構建穩定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開展國家農業產業化示范基地提質行動,引導上下游企業橫向聯合縱向合作、向園區聚集,打造一批經營主體融合聯動、一二三產業布局合理、帶農增收成效顯著的示范基地,發展成為現代農業產業園。
14.培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堅持平等自愿、互利共贏,以龍頭企業為核心、農民合作社為紐帶、農戶和家庭農場為基礎,鼓勵雙方、多方或全體協商達成契約約定,打造更加緊密、更加穩定的新型組織聯盟。認真總結地方實踐探索,明確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基本特征和發展方向,研究制定促進農業產業化聯合體發展的指導意見。組織開展觀摩交流和專題培訓,編印典型案例,引導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鼓勵和支持具備條件的地區認定一批示范農業產業化聯合體。
15.推進“一村一品”創新提升發展。加快專業示范村鎮建設,繼續創建全國一村一品示范村鎮,示范帶動更多各具特色的專業村鎮發展。加強專業村鎮品牌培育,創新宣傳推介形式,推進產業提檔升級;積極引導專業村鎮發展新興業態、拓展農業多種功能,促進產業融合, 打造“一村一品”升級版。大力推動村企對接,幫助專業村鎮拓寬產品市場空間、提升產業發展水平。加強示范村鎮帶頭人培訓,增強其生產經營能力。指導各地繼續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總結推廣一村一品扶貧開發模式,促進貧困地區特色產業發展壯大。
16.推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加快發展。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指導,大力推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促進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強化調查研究,掌握各地托管服務進展情況,推動各地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扶持政策措施。組織河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6個省對本省托管服務發展情況進行專題研究,總結推廣有效經驗和模式。加強溝通協調,積極推動相關部門加大支持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促進服務帶動型規模經營發展。
17.培育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示范組織。鼓勵開展多層次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示范創建,培育一批骨干力量,示范引領托管服務發展。根據托管服務特點和各地實際,研究托管服務示范組織服務標準。引導各地積極探索培育托管服務組織的有效方式,創新服務手段,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18.探索農業社會化服務業指導方式。深入推進政府購買農業公益性服務機制創新試點。總結推廣浙江海鹽縣、安徽廬江縣、青島膠州市等地制定社會化服務相關規范的做法經驗,指導有工作基礎的地區研究制定社會化服務業服務規程指引,促進社會化服務健康發展。
三、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19. 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培訓。圍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加強政策宣傳解釋,開展專題培訓,分批舉辦省部級黨政領導干部、試點地區黨政領導干部、農業系統領導干部等培訓班,系統學習中央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文件,準確領會和把握其精神實質和政策內涵。
20. 部署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研究制定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確清產核資的對象、范圍、主要任務和工作步驟。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登記、保管、使用、處置等制度,實行臺賬管理。加快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促進資金規范管理、資產保值增值、資源合理利用。
21.擴大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扎實做好29個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工作,加強跟蹤指導與監督檢查。組織開展試點評估,總結股份權能改革試點經驗,按程序上報中央。再選擇改革基礎較好的100個縣(市、區)開展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將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以股份或者份額形式量化到本集體成員,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制。指導各地確認成員身份、搞好折股量化、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完善資產運行機制和收益分配制度。研究制定集體經濟組織示范章程、成員登記備案、股權登記管理等相關配套政策。指導地方依托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機構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加強產權流轉交易監測統計。
22.研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工作。指導地方在有集體統一經營資產的村(組),特別是城中村、城郊村、經濟發達村等,建立健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研究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登記規范性文件,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放組織登記證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抓緊研究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立法,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資格。
23.切實規范農村財務管理。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修訂完善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會計制度,推動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穩定農村財會隊伍,落實民主理財,規范財務公開,切實維護集體成員經濟權益和監督管理權。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認真做好日常財務收支等定期審計,重點開展對農民群眾關心的集體重大事項和村干部任期及離任經濟責任等專項審計,建立審計結果定期通報和問題移交、責任追究查處制度。
四、加強農村社會管理,切實維護農民經濟利益
24.強化村級組織負擔監管。按照中央切實減輕村級組織公共服務支出負擔的要求,加強對村級組織負擔監測,修改完善農民負擔百縣監測指標。加強在新農村、美麗鄉村建設中村級組織負擔情況專項調研和檢查,防止有關建設費用向農民轉移。完善農民負擔監管制度,嚴格管理涉農收費和價格,落實村級組織公費訂閱報刊“限額制”,嚴肅查處和通報涉農亂收費、亂罰款和集資攤派等違紀違規行為。
25.加大貧困地區農民負擔專項治理。加強貧困地區農民負擔監管,重點監管減貧脫貧中增加農民負擔情況。創新監管手段,積極開展對扶貧資金、貧困地區涉農收費減免等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落實到村到戶情況的監督檢查,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利。規范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貧困地區村級公益事業建設負擔專項檢查,對農民負擔較多的地區開展綜合治理。指導地方開展貧困地區農民負擔情況自查,國務院減負聯席會議重點抽查,對檢查整改情況予以公開通報。
26.研究農民負擔新情況新問題。重點研究統籌城鄉背景下農民負擔監管對象、范圍及內容變化情況,深入研究監管村級組織負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負擔和農村公益事業建設投入機制等問題,進一步理清農民負擔監管工作重點。創新監管思路,研究探索利用新媒體、大數據等手段加強農民負擔監管工作,完善農民負擔監管長效機制。總結推廣各地減輕農民負擔、防止農民負擔反彈的好經驗好做法。
27.提高農經統計工作質量。按照服務大局、圍繞重點、真實可靠、精簡便捷的要求改進統計工作。強化數據統計,加快完善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統計,調整統計報表,鼓勵各地探索直填直報、購買服務;鼓勵通過與金融保險機構、涉農企業合作等形式,建立健全村級農經統計信息員隊伍;完善農經統計工作考核辦法,逐級落實統計工作職責。強化統計服務,開發農經統計APP,以“互聯網+”思維凝聚工作力量。
強化統計分析,結合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等重點工作強化分析,支撐和引領重點工作推進。
28.探索基層農經體系建設新動力。堅持圍繞業務、因地制宜、主動作為、開拓創新的原則,多措并舉加強基層農經體系建設。強化政策謀劃,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要求和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等中央文件精神,積極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支持政策,切實改善基層工作條件。強化工作帶動,把基層農經體系建設與業務工作一體部署,以加強中央綜治考評、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土地承包流轉合同管理等工作為抓手帶動體系建設。強化典型示范,總結推廣各地加強農經體系建設的典型經驗和做法。強化正向激勵,在試點工作開展、重點工作部署、重大項目實施等方面向重視基層體系建設地區傾斜。加強基層農經骨干培訓,強化機制創新,匯集財政資金、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合力,通過設立機構、明確崗位、選聘大學生村官、縣聘鄉用、PPP等模式,多渠道加強基層工作力量。
29.做好農村社會事務工作。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主動作為,加強與各有關部門溝通聯系,以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引領,以促進農村健康事業為基礎,以農村特殊群體土地承包權益、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權益、經濟發展權益保護為重點,把農村社會事務各項任務落實好完成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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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農業部辦公廳印發《2017年農村經營管理工作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