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說的土地贈與,其實指的是土地使用權人將土地使用權無償地轉移給相對人,相對人予以接受的行為。土地贈與中常常會出現許多問題,如出售條件,出讓金問題等,被贈與的土地能否辦土地證也是大家所疑惑的問題。
土地能夠贈與嗎?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有出讓、轉讓、買賣、出租、抵押、交換、變更、繼承、贈與、劃撥、終止等使用形式。所以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贈與。
2.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目前情況比較復雜,在法律中并無系統的規定,各地的做法也不一致。從原則上講,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建設。因此,集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目前一般是指不改變農用地性質的承包和分包。
贈予的地能否辦土地證?
1.贈與,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的一種行為。這種行為的實質是財產所有權的轉移。贈與行為一般要通過法律程序來完成,即簽訂贈與合同(也有口頭合同和其它形勢)。
2.法律術語稱這種合同為諾成性合同,顧名思義就是只要“承諾”就可以“成立”。基于該合同的諾成性,贈與人做出意思是表示“雖未實際取得但將來可以取得的財產”,也可成為贈與合同的“標的”。贈與,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還本,是“標的”單方面轉移。
3.贈與的土地可以辦土地證。需受贈人與贈與人帶好各自身份證件、房產證等相關證件,至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及土地證、房產證即可。
4.所需資料:土地登記申請書、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購房契約(復印件)或法院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決定書、成交確認書;繼承、贈予、析產公證書(復印件) 原土地證(原件)。
5.所需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企(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贈予需提交契稅完稅證明。
基于土地使用權贈與的特征,金土地小編認為,土地使用權贈與的目的,不是為了土地使用權商品的交換,而往往是基于親屬關系、友誼關系或者道德上的原因。因此,土地使用權贈與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等有著本質區別,希望大家不要混淆了!
【參考文獻】
百度百科:《土地使用權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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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